「文章分類方法」專利迴避分析

2005 年 五月 25 日 (星期三) 6:51 pm
分類:智財, 電腦
標籤:

中華民國發明專利第 199243 號「文章分類方法」,2002-08-06 申請, 2004-03-01 公告。

針對申請專利範圍,分析足以構成 substantial differences 的迴避手段:

  • 1. (b) 分析該待分類文章中之所有詞性
    1. (c) 於該所有詞性中選出複數個關鍵詞組,……

    • 【迴避】只要不以待分類文章之「詞性」為基準,即屬手段、結果之顯著差異。
  • 1. (c) 於該所有詞性選出複數個關鍵詞組,……
    3.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 1 項所述之文章分類方法,其中該步驟 (c) 中之該複數個關鍵詞組係指名詞動詞

    • 此處只提出「選出」之標的是「名詞」與「動詞」之複數個「關鍵詞組」,但綜觀申請專利範圍,並未明言何謂「關鍵」、「如何」選出。
    • 【迴避】只要在此「選出」步驟下功夫,運用實質技術手段,即可適用逆均等理論,擺脫字義侵權。
  • 1. (c) 於該所有詞性中選出複數個關鍵詞組,並根據該複數個關鍵詞組間之相關性以建立一實體論架構
    4.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 1 項所述之文章分類方法,其中該步驟 (c) 中之相關性係指概念名稱
    5.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 1 項所述之文章分類方法,其中該步驟 (c) 中之相關性係指屬性
    6.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 1 項所述之文章分類方法,其中該步驟 (c) 中之相關性係指運算

    • 基本上,這是 cluster(聚類),不是 classification(分類)。而且,這是典型的 hierarchical clustering,學術界早有 prior art。
    • 對「相關性」窮舉出概念、屬性、運算三種習知類型,過於含糊,企圖擴大字義侵權範疇。或可嘗試從逆均等理論下手。
    • 【迴避】只要不在此步驟,針對「關鍵詞組『』」計算相關性,即屬手段、結果之顯著差異。
    • 【迴避】只要不在此步驟,以關鍵詞組間之相關性去建立 ontology,即屬手段、結果之顯著差異。
  • 8.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 1 項所述之文章分類方法 ,其中該步驟 (g) 係藉由一模糊類神經網路所完成。
    • 【迴避】只要在此步驟不用模糊類神經網路,即屬手段、結果之顯著差異。

針對申請專利範圍,分析可能有的敘述瑕疵:

  • 1. (d) 計算出該實體論架構中各層之概念輸出值;
    • 只要不去計算該實體論架構中「各層『』」之概念輸出值,豈不是迴避了?
  • 2.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 1 項所述之文章分類方法 ,其中該步驟 (a) 中之該待分類文章為可擴展標記語言格式。
    • 只要待分類文章不是 XML 型式,豈不是迴避了?

……\r

懶得再分析了,真有需要再說吧。

(註:本文不負責、不擔保商業場域之適用性及適法性,請徵詢專利律師意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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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則留言回應 給 “「文章分類方法」專利迴避分析”

  1. 1 翁同學 留言:

    我對你的議題有興趣…不知道能否與你聯絡聊聊
    可以回我 EMAIL 嗎???
    謝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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