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文改錯舉隅:標點符號
2005 年 六月 26 日 (星期日) 6:35 pm分類:教育, 語言學
雖然完整的中文標點符號系統是清末民初仿自西洋,但經過一個世紀的演變,已有許多差異(兩岸亦然)。所以,不能想當然爾、習焉不察地直接套用在英文上。
可能很多學弟妹沒仔細看過英文論文寫作的書,尤其是文法、標點的部份,常會犯一些錯。就以最近改的兩篇論文為例,都看到這種錯誤:
There are many people here, for example, Alice, John, … etc.
其中 “etc” 已經隱含 “…” 之意,所以不必再加刪節號,應該改成:
There are many people here, for example, Alice, John, etc.
順帶一提,“for example” 的縮寫是 “e.g.”,不是 “e.x.”。
最後,“for example” 已經表明不是窮舉,所以後面不必添加 “etc.” 蛇足,應該改成:
There are many people here, for example, Alice and John.
剛剛從〈推薦閱讀:標點符號須知〉網頁看到一個 PowerPoint 投影片檔:鍾博所寫的〈中英文標點、符號、打字、排版、編校須知〉,探討許多國內的論文寫作者常犯的中英文錯誤。關於中文的部份,該作者以《辭海》和《辭源》為參考依據,但這未必是最恰當的;或許改以台灣的國語推行委員會《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》,或大陸的國家標準《GBT 15834-1995 標點符號用法》為出發點,會比較好吧。文中對於中文標點符號用法的見解,未必完全允當,但對於英文的部份,大體上非常切中要害,建議大家仔細讀讀。
還有一個小缺點:這份投影片對於 hyphen 與 dash 分析得不夠細緻。
現在很少人用 TeX/LaTeX 寫論文了,否則,任何一本 LaTeX 入門書籍(像 LaTeX: A Document Preparation System 或《cwTeX 排版系統》),必會解釋正確的連字號 (hyphen, -)、en-dash ( – )、em-dash ( — ) 打字習慣,就不會犯錯。現在 Word 大流行,可惜它的「自動校正」功能只區分 hyphen 與 dash,無法自動細緻地幫你區分 en-dash 與 em-dash。如果你真的想正確地輸入 en-dash ( – ) 符號,恐怕得親自去查查 Word 的 [插入 / 符號 / 特殊字元] 裡面的「短破折號」,看看到底該輸入哪一種組合鍵(在我的 Word 裡面是用 Ctrl + Num -)。
關於 hyphen 與 dash 的分別,如果你手邊沒有適合的參考書籍,請參考以下網頁:
- Wikipedia: Dash
- Get it Write: En Dashes and Em Dashes
標點、大小寫等細節雖小道,但在認真的編輯眼中,仍是不可輕忽的一環。好習慣,何不趁早養成?總比日後被審稿者糾正來得好吧?尤其當這篇論文攸關你能否達到畢業條件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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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 年 六月 27日 於 6:55 am
改論文變成改作文,改作文變成改錯別字和糾正標點,呵呵,William 真是辛苦。
2005 年 六月 27日 於 7:49 am
其實我已經盡量抑制住改作文、改錯字和糾正標點的衝動,如果只是 early draft 階段,通常只會將焦點擺在論文架構。否則,對我這個有點完美主義的人來說,簡直是自找麻煩呀!更重要的是:別人也不見得領情…
& 
2005 年 十月 16日 於 6:42 pm
[...] 論文改錯舉隅:標點符號 [...]
2006 年 三月 19日 於 3:58 am
關於鍾博的〈中英文標點、符號、打字、排版、編校須知〉,不止你提到的中文標點說明不理想,英文標點部分也有誤導。
許多英文部分屬於風格,統一即可,硬說別人錯誤則不夠嚴謹。多數的學術或政府單位會有一份規範來特定其偏好,例如英文年代期間的寫法,1970s 或 1970’s 皆有人用,或如在科技領域中,’70 是不受歡迎的,必須寫完整的 1970。
「這份投影片對於 hyphen 與 dash 分析得不夠細緻」,這是客氣的說法;事實上他的分析是錯誤的,例如所有的區間無人用 hyphen,大家都只用 en-dash。
該文且略為輕浮,你的「建議大家仔細讀讀」這句話可以再考慮一下。
2006 年 五月 25日 於 12:32 pm
又到了畢業的季節,也又到了我要幫忙學弟妹改一堆論文、投影片的季節。所以啦,繼一年前〈論文改錯舉隅:標點符號〉之後,我再列出三則常看到的錯誤。 [...]
2006 年 六月 5日 於 8:36 am
[...] William’s Blog » Blog Archive » 論文改錯舉隅:標點符號 (tags: Education Language Linguistics) [...]
2006 年 十月 23日 於 6:06 am
回應閣下對拙作標點須知的指教
各位先進對拙作 [中英文標點.... 須知] 的批評 , 由衷感謝.
關於 hyphen/dash的指教, 說明如下:
1. 老朽有見於出版品中, 兩者混淆不清, 故遷就鍵盤現況, 加以分析並舉例. 至於 hyphen/en dash/em dash 的長短問題, 鍵盤無法處理, 如要用 alt+0150 來輸入, 太過複雜 ,懂得的人不多.
2. 在下承認對這一點沒有處理好, 但如以 “錯誤的,” “會誤導” 來對整篇作評斷而全盤否定, 這一點相信社會自有公論.
3. 至於對 1970s/1970’s 的評論, 這並不是一個公有理/ 婆有理的問題。老朽相信, 而且看過老外確也有 1970’s 的寫法。問題是這種寫法的普遍性 主流性 權威性 時代性(如毫升以前叫 ml, 現已改為 mL )。不才認為文字不是學問,也不是真理,只是溝通工具而已。所以要盡量統一。為學者應向主流靠攏,向權威刊物 (TIME,各英文報,學報 ) 靠攏,而不應因有人如此寫,就認為也是一種寫法,其來有自,而認為隨便寫都可以。在拙作中,就主張公斤一律寫成 kg, 不加 s, 不加一點, 不大寫。可是就在不久之前,就有某教授的大文中寫成為全大寫的 KG。難不成你能說這也是一種寫法,而不能說一定非 kg 不可 ?
老朽還有一篇關於英文發音的東西 網址
http://www.coa.gov.tw/view.php?catid=11541
相信粉多英文老師看聽了之後一定受不了。希望大家批評指教,就是罵我兩句也無妨。
賜教處:chungpo@sbcglobal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