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都不留
2005 年 十一月 24 日 (星期四) 11:01 pm分類:文學, 閱讀
繼《謝幕》之後,終於如願借到了《一個都不留》。我的「人文讀書計畫」中,關於克莉絲蒂的部份,總算可以繼續下去。
先看看別人是怎麼看待這本書的吧。唐諾在《八百萬種死法》的導讀文章〈潘朵拉的盒子〉裡,如此提到《一個都不留》:
您在一部偵探小說中看過最多的死法有多少種?── 我個人所知的紀錄是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(台灣過去有一譯本,名為《童謠謀殺案》),是克麗絲蒂的作品,書中十人出場,無一倖免,連偵探帶兇手全掛。
李家同在《李伯伯最愛的 40 本書》裡,對《一個都不留》有如此評論:
克莉絲蒂沒有什麼好的學歷,但是她的偵探小說,都絕對合乎邏輯,也就是說極少有不合乎邏輯的破綻。她最被人所稱讚的小說叫做《一個都不留》,過去也叫做《童謠謀殺案》。故事發生在一個島上,小島與世隔絕,沒有一個人能離開,也沒有一個人能進來。……
客廳裡有一個桌子,桌子上放了十個小印地安人的玩偶,這位年輕人死了以後,令大家感到極為恐怖的是桌上只剩下九個玩偶,少了一個,表示有一位已經死了,而且顯然兇手在島上。
為什麼這本書一直被稱為《童謠謀殺案》呢?因為有一個美國童謠,叫做「十個小印地安人」,童謠中一個一個印地安人被殺。故事也就是如此,在島上的十個人每一個都……
兇殺案一幕幕上演,死法和一首古老的童謠幾乎一模一樣,但兇手是誰依舊毫無頭緒。不到幾天時間,這十個人一個接一個都死在島上,而島上除了這十具屍體外,一個人影也沒有。兇手到底是誰?……
究竟誰在搞鬼?一直到最後一章才真相大白。各位可以想像的是這本書的布局有多難。被選為十大偵探小說的第一名是很自然的事。
Sakar 在導讀文章〈《一個都不留》-那麼,誰是兇手?〉裡如此評論:
《一個都不留》這書赫赫有名,非常經典,在推理史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。這使得後代的推理小說作家,常常會來上一段「向克莉絲蒂致敬」,然後開始模仿她的詭計。誠然,所謂的「模仿」,其實也是作家對本身創作力的最大挑戰,他必須能夠青出於藍而勝於藍,這部仿作才有價值。
本書最為人津津樂道的兩大主題,就是「孤島殺人」與「殺人童謠」。克莉絲蒂或許不是這兩種主題的開創者,但是在小說裡這兩大主題有著非常完美的結合,這可不是所有作家都辦得到的。
顯然的,多數人之所以稱許本書,主要是集中在設局及推理層面。但我認為,這本書對人性的刻劃,也頗值得大書特書。
這本書最讓我印象深刻的,是對於「罪惡感」的描寫。
十個主角,不同背景,不同個性,做了「無法律可以懲戒」的罪行,卻在「罪惡感」面前,有著既相似又相異的心情、掙扎、幻覺、覺悟,命運交錯,迎戰結局,構成懸疑、緊湊又令人同情的故事。
定睛於心理層面,推理小說便有了另一層厚度。
當然啦,我也沒忘記這是一本推理小說,是要運動運動大腦灰白質的。
當故事進行到只剩下五個人時,猛然驚醒:我不能再被作者牽著鼻子走了!再這樣下去,只會一步步落入作者的圈套,永遠也別想解開謎團!我必須跳出這一切,擺脫慣性,重新審局 ── 從全局,從細節。
礙於默契,我不能在此透露劇情,以免破壞了未讀此書的你應享的閱讀/思考樂趣。但我可以說,從那時候起,我考慮了幾個天馬行空的想法,試圖破解狀似天衣無縫的劇情發展:
- 兇手真的只有一人嗎?會不會有兩人、三人,交叉掩護,就像克莉絲蒂另一名作《東方快車謀殺案》那樣?
- 兇手是否具有雙重人格?就像《24 個比利》那樣?
- 那些人真的死去了嗎?兇手真的只有可能在這些倖存者當中嗎?
- 兇手對自己的看法如何?對自己的過往有罪惡感嗎?是想在自殺前多拉幾個同類的人下水嗎?
- 相互猜忌,這也在兇手的算計之內嗎?是想像《蒼蠅王》那樣?
雖然最後我並沒有統整想法破解謎團,但其中幾則已經讓我慶幸:我的腦袋瓜啊!總算沒有辜負多年來一直供給你這麼多營養,不管是有形還是無形。呵呵。
這是本精彩的推理小說。
如果你還沒看過的話,不妨先看看 Sakar 所寫的導讀文章〈《一個都不留》-那麼,誰是兇手?〉,進一步挑起你的閱讀慾吧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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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 年 十一月 25日 於 7:29 am
不過對旅美學人夏志清來說,阿嘉莎‧克莉絲蒂 (Agatha Christie) 的偵探小說,實在沒什麼看頭,還遠不如俄國小說《卡拉馬助夫兄弟們》【The Brothers Karamazov】好看。
2005 年 十一月 25日 於 9:43 am
夏志清是文學評論家,眼中自然是以純文學境界為尚。但將兩者放在同一個天平來秤,是不太公允的。
克莉絲蒂的小說,即使有文學成份,但本質仍是推理小說,必須對推理小說的基本要素奉行不逾。至於《卡拉馬助夫兄弟們》,毛姆 (W. S. Maugham) 評論道:
毛姆本身是嚴肅文學作家,也擔任過情報員,寫過間諜小說。這位橫跨兩界的大師,對於純文學小說及推理小說的看法,應該算比較公允。
我喜歡牛排,也喜歡臭豆腐;我不會拿牛排的標準去衡量臭豆腐。
2005 年 十一月 25日 於 11:06 am
剛剛在逛 blog 又發現有人在推薦一本推理小說《一個都不留》。雖然書櫃還有四五本沒翻過的 Kathy Reichs 的小說,不過這還是很誘人啊!Oh No! [...]
2005 年 十一月 30日 於 9:58 am
不過臭豆腐少吃為妙,這種基因改造食物,吃多了有礙健康。
記得 william 過去引用過王鼎鈞的說法,看山要看大山,看書要看大書。
2005 年 十一月 30日 於 10:04 am
不同類型的書籍,有不同類型的用途。
以推理小說領域而言,誰敢說《一個都不留》不是大書?
2005 年 十一月 30日 於 10:32 am
《一個都不留》是不是大書,有待爭議,這是把十個人的遭遇合寫成一本書。如果把苦主減到五個,其實還是可以當一本書來看。
2005 年 十一月 30日 於 10:52 am
所以,《一千零一夜》、《坎特伯利故事集》、《十日談》、《命運交錯的城堡》也都可以砍掉一半,而仍然可以當成一本書來看?波麗露也可以砍掉一半,而仍然可以當成一首曲子來聽?
藝術怎可用這麼單純的除法來看待?
何況重點並不是要留十個人還是砍掉只剩五個人,而是這些人物之間的互動。他們不是孤立存在的。推理小說的懸疑樂趣之一,就在於人、事、物之間的糾葛,撞擊你的思維。
否則,《東方快車謀殺案》這本書,只怕在你眼中也會認為,車上十二名乘客可以刪去一半吧。
2005 年 十一月 30日 於 2:12 pm
《一千零一夜》非成於一人一時之作品,算是集成之作;《坎特伯利故事集》本來就是由一些小故事匯總而成,《十日談》也是多位男女彼此講故事,共講了 100 個故事。每一篇故事都是獨立,可以切割。這些故事應該類似於今日的短篇小說集,或是極短篇。
不過,我必須同意阿嘉莎‧克莉絲蒂 (Agatha Christie) 的偵探小說,在情節的構思上的確立下了典範。後來的漫畫名偵探柯南,金田一少年事件簿似乎皆脫胎於此。
2006 年 一月 30日 於 1:21 am
一個都不留應該是來自英國的鵝媽媽童謠,克莉絲蒂很喜歡引用裡面的童謠呢。另外,這首童謠原本應該是 Ten Little Niggers,只是越洋到美國的時候才改成 Ten Little Indians。不過以後大家都以 Indians 為準了。
另,克莉絲蒂的小說銷量只僅次於聖經,是世上第二暢銷書,如果也不算是大書,什麼書才算是?
2006 年 三月 29日 於 9:13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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